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6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积极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学校现启动202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由各单位先行提交项目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立项;项目获批后,实施单位依据项目申请人条件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主要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要求及管理
1.项目要求
各单位应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应建立艺术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对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没有限制。
2.资助内容
艺术类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申报数量
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申报,根据《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要求,我校可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
4.项目管理
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有关艺术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可参考上年度的项目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38。其他相关内容可参考艺术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26。相关信息待艺术类项目综合专栏更新后,将另行通知。
三、项目申报安排
(1)准备材料:2026年7月31日前,各学院自行与外方大学/机构取得联系并达成联合申报项目的意向,并按照《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2)提交材料:2026年8月21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至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
(3)项目申报:2026年10月10日-15日,根据校内选拔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网上申报,项目申报网址:https://sa.csc.edu.cn/project上传相关材料,并由校内主管部门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26年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
(5)2026年12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立项结果。
(6)2027年起,启动获批项目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需高度重视,结合学科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统筹谋划、提前布局。通过持续拓宽国际合作交流渠道,深化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交流,助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艺术类国际化人才。
2.申报项目须具备鲜明的学科特色和扎实的合作基础。
请各学院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艺术类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附件1)、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电子版(附件2)、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PDF版、项目学费明细电子版(如有)、项目经费配套说明电子版(如有)以压缩包(请以“2026+ XX学院艺术类项目申报”格式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49095396@qq.com。
如有疑问可咨询国际合作处,联系人:乌日汗,办公电话:85428535;研究生院,联系人:沈俣,办公电话:85427767。
附件:
国际合作处、研究生院
2026年5月8日



